十一月的北京城,阳光特好,秋高气爽,天儿还没完全冷下来,几乎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了。
天湛蓝湛蓝的,地坛的红墙黄瓦,和金灿灿的银杏树一起一起装点了秋日的北京。
r大附中校园里的秋天,也是可爱的。
中心花园的草坪还没变黄,依旧是绿油油的,校园里也栽了几株银杏,金黄色混在墨绿的松柏间显得活泼,柿子树上,已经挂满了像橙红色小灯笼一样的柿子。
宋乔曦所在班级里的班主任,每次都和班里这帮不老实的小崽子们嚷嚷,“谁也别给我踩踏中心花园的草坪啊!”
结果每次一到下课,总有同学从草坪上蹦跶着跑过,这个年纪的高中生,就是喜欢对抗任何形式的“权威”。
下课铃响了,高一和高二的r大附中是没有晚自习的,宋乔曦快速收拾书包,准备去找楚尽。
今天上学的地铁上,宋乔曦和楚尽说好了,下课后陪她一起去一趟中关村图书大厦买sat和托福最新版的辅导书。
她的同桌是个短头发大妞,老北京“土著”,叫周洁。
宋乔曦特喜欢听她说话,周洁会把“西红柿炒鸡蛋”说成“胸是炒鸡蛋”,“老师好”说成“老日好”,“必胜客”叫“病儿客”,是个直爽可爱的姑娘。
“宋乔曦,你还和你哥一起回家?我有点儿饿,陪我去敲儿买个关东煮吃吗?”周洁拍拍宋乔曦肩膀,探着身子往门外看了一眼,“唉,你哥今天没来班门口等你?”
“啊,你是说楚尽吗?”宋乔曦拉上书包拉链,笑着摇摇头,“他不是我哥哥,你听谁说的他是我哥?”
周洁一副吃小孩噎住的表情,“我去,你竟然不知道?全高一级部都传开了,他们实验班一女的想要追楚尽,有人说楚尽和你是青梅竹马,你俩才是一对儿。内女的就放话出来,说楚尽是孤儿,是你家领养的哥哥,你俩是兄妹,所以两个人才天天一起上学放学。”
“楚尽不是孤儿,也不是我家领养的,他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孩子,而且他爷爷就住在我家对面”宋乔曦辩解了一下,忽然间停顿住,想起周洁说的“你俩是一对儿”,脸发胀小声说了句,“我们,我们没在一起”
“这样啊,”周洁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也觉得你和楚尽不像早恋,就是青梅竹马的那种纯洁友谊对吧,估计拉个手,就是左手拉右手,内心毫无波澜的那种?”
听到“纯洁友谊”,宋乔曦胸口升起一阵热意,她放下准备背起的书包,偏过头问周洁:“你刚才说,楚尽他们班有个女的想追他?”
“你不知道呀,害,就是实验班的程莉莉,她前两天还烫了一个大波浪卷发,我觉得她想学你的发型,不过没你的好看,我们家小曦这是天生的自来卷儿,比程莉莉烫得好看多了。”周洁凑在宋乔曦耳边和她的小同桌说。
她很喜欢这个同桌,小同桌人特好,来自盛产“学霸”的齐州,英语和语文成绩在班里都名列前茅,理科稍微弱一点,不过也在班里的上游。
宋乔曦说话总是软软萌萌的,一头海藻般的长发乖顺地垂在胸前,皮肤白得像骨瓷一样,脸颊软嫩得和果冻似的,都看不见毛孔。
班里同学给她起了昵称,叫小曦。
小曦一笑起来,简直甜到人心坎儿里去了。
周洁是r大附初中部升到本部的,程莉莉之前和她在一个班,不过周洁特别看不惯程莉莉的作风。
每个级部都会有像程莉莉这种类型的姑娘,仗着自己长得好看,沉迷于享受多种类型男生的殷勤和各种暗恋、明恋。
程莉莉会偶尔对那些男生试好,却从来不主动拒绝也不明说,初三的时候,程莉莉的闺蜜还经常放消息出去,说某某“班草”又在追程莉莉之类的。
“程莉莉?我不认识她”宋乔曦摇摇头,有点犯嘀咕。
程莉莉要追楚尽?
对这个人名,宋乔曦很陌生,从没听楚尽说过。
只是听到“要追楚尽”这句话,心里忽然间“咯噔”一下,眉头不自觉地皱了皱。
不过转念一想,楚尽确实从来不会主动和自己提起他在实验班的同学,原因是楚尽基本上都是独来独往,他和实验班的同学们并没有成为很亲密的朋友。
楚尽每天都很忙很忙,要学数学竞赛,还要辅导宋乔曦的理科作业,剩余的时间就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弄到很晚。
想到楚尽肯定已经在校门口等她了,宋乔曦赶忙背起书包,让自己不要多想了。
她和同桌挥挥手,“谢谢你和我说这些,周洁,我明天中午陪你去七幺幺吃关东煮吧,请你吃菠菜蛋糕?今天我要去一趟中关村图书大厦。”
“成,我的小曦曦。”周洁对她抛了个飞吻,“明儿见,中午咱俩去敲儿吃午饭!”
宋乔曦背着书包,跟着穿着红白校服的大部队下楼。
她很乖,听老师的话,没横穿中心花园,一路小跑着往校门方向去。
老远就看到了楚尽单肩背着黑色的书包,单耳挂着耳机,一手抄兜,目不斜视的站在校门口。
楚尽太扎眼了,一米八几的大高个,身型虽清瘦却挺拔,五官精致得像画中的人物,周身散发出一股子清冷疏离的气质。
总有路过的男生不屑的抬眼看他,女生会红着脸瞄他几眼,和同伴窃窃私语。
“喂,等很久了吗?”宋乔曦踮起脚尖,拍了一下楚尽的肩膀,“我们走吧,去中关村图书大厦。”
“没,刚来。”楚尽整个人浸在夕阳中,深黑的眸子在金色的夕阳下颜色都浅了一些,他扯下耳机,眼尾带着笑看着她。
“我们坐584路,或者332路也可以,看哪一辆先来,咱们就坐哪一辆?”宋乔曦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好的纸,上面列着一会儿要买的书单,和提前查好的交通路线,她低头看了一眼。
r大附中到中关村图书大厦不远,几站公交车,算上步行的时间,二十多分钟就到了。
“嗯,早去早回,我给乔姨打过电话了。”楚尽点点头,一只手自然地伸到宋乔曦身后,提起她书包上方的提手。
宋乔曦肩膀一轻,顺势把书包脱下来,书包落到楚尽手中。
她伸个懒腰,一身轻松地指指不远处的公车站,“走啦,出发!”
正在这个时候,俩人身后传来一声欢快俏皮的女声,“楚尽。”
宋乔曦攥紧书单,下意识扭头一看。
是一个穿着红白校服,一头大波浪卷的少女。
她身高比宋乔曦高一些,身材纤细,五官是很艳丽的长相。
尤其是那双凤眼,眼尾是上挑的,和宋乔曦有点下垂,湿漉漉像只小宠物的大眼睛不同,过来打招呼的少女因为这双眼睛,气质比同龄人多了一丝娇媚。
“你好,你是楚尽的妹妹吧?”少女对宋乔曦伸出手,下巴微微抬高,笑的甜美,“我叫程莉莉,是你哥哥实验班的同学。”
宋乔曦“啊”了一声,原来,这个女孩就是程莉莉?
就是她,放言出来说要追楚尽?
她犹豫着要不要伸手,看着程莉莉漂亮的笑脸,还是微微笑了一下。
对好看的女孩子,宋乔曦也没办法拉下脸,轻声说:“你好,我叫宋乔曦,可是我和楚尽”
楚尽没等宋乔曦把话说完,眉头锁着,抓着小少女的衣领把她往后拉了一段距离。
他声音明显带着不耐烦对程莉莉说:“她不是我妹妹,你有事吗?”
“你们”程莉莉脸上的笑僵了一下,扫了眼宋乔曦手上拿着的纸,接着又恢复了多年来对着镜子,训练出来的完美微笑,“你们要去中关村图书大厦吗?刚好我也有要买的辅导书,我们一起去吧,你们都是外地来的,对北京不熟,我可以给你们当向导。”
程莉莉对着楚尽眨眨眼睛,主动示好,看起来又热忱又可爱。
她自认演技不错,能很好的掩饰住内心的真实想法。
这是程莉莉第一次碰到对自己不感兴趣的男生。
开学第一天,程莉莉就注意到班里最扎眼的新同学,是个气质清冷、长得和“妖孽”似的“学神”楚尽,开学第一天便到处广撒网打听他的消息。
听说楚尽是孤儿,身世特别惨,是从一个叫齐州的小地方来的,程莉莉当下就放心了。
一般这种寄人篱下,穷苦人家出来的男孩,都比较缺爱。
只要给这种男生一点点甜头,他们一般就会主动上杆子的做牛做马。
十六岁的少女家境优异,生的娇俏美丽,可是内心总是有一股她自己都控制不住想要和男生玩“危险游戏”的冲动。
她并不想和男生谈恋爱,就单纯很享受众星捧月的感觉。
而且,越是冷冰冰不好接近的男生,对程莉莉来说越有挑战性。
“我们不需要向导。”楚尽冷冷地说,双肩背上他的书包,一手提着粉色的少女书包,另一只手抓着宋乔曦的胳膊,转身往公车站走。
宋乔曦被楚尽拉着走了两步,少年才放开了她的胳膊。
宋乔曦也说不清楚原因,看到程莉莉笑着对楚尽说话,她心里总觉得酸酸的,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之前,从来没体验过这种情绪。
两个人并排往公车站走,楚尽淡淡地说:“宋乔曦,你别搭理她,我,我从来没和别人说过你是我妹妹,在班里,也没和她说过话”
连楚尽自己都没发现,他说话的语气,明显带着解释的意思。
“哦,没事。”宋乔曦仰脸对他笑笑,“我也没把你当哥哥呢。”
有了楚尽这句话,之前心里那一点微妙的不舒服,似乎一下子烟消云散了。
“宋乔曦,等等我呀,反正我们顺路,一起结伴去图书大厦好了。”程莉莉毫不在乎,小碎步跟上他们。
她决定从楚尽身边的卷发少女入手,多了解一些楚尽的信息。
程莉莉一把挽住了宋乔曦的胳膊,故作可爱的吐吐舌头,用很小的声音对宋乔曦说:“你哥哥对我好凶呀,他对你平时也这么凶吗?”
“楚尽真不是我哥哥”宋乔曦差点吓了一跳,想把胳膊从程莉莉怀里抽出来,只是她抱得太紧,试了两次就放弃了,无奈地说,“而且楚尽一点也不凶哇”
“喔,看来你是习惯了有这么一个凶巴巴的哥哥呀?小妹妹,你有点受虐倾向嘛?”程莉莉像是完全没听到宋乔曦的辩解,在她耳边用小到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
“你别怕啊,你哥哥对你不好,姐姐对你好,你看,咱俩也挺像姐妹的不是,都是自来卷儿?”程莉莉声音提高了一点,听上去情绪饱满又热情,像个知心大姐姐一样。
“”宋乔曦抿抿嘴,被程莉莉亲亲热热的挽着胳膊,她想到了丁淼。
来到r大附中之后,宋乔曦虽然交到了一些朋友,不过都没有亲密到像丁淼一样。
在齐州外国语和报社大院儿,丁淼和自己去哪里都挽着胳膊,俩人像连体婴儿一样。
宋乔曦真的想淼淼了。
这会儿听程莉莉在她耳边絮絮叨叨,说着r大附中食堂一楼的拉面好吃,二楼的通心粉是甜口的,学校附近有哪些美味的小吃,麦当劳的隐藏吃法,吉野家和subway几点去不用排队
一说起吃的,又是各种看起来很真诚的推荐,宋乔曦心中对程莉莉竟也徒然生出一些亲切感。
说不定,程莉莉是想和她还有楚尽做朋友的。
是自己狭隘了,因为周洁的话,对程莉莉持有偏见了?
楚尽扫了两个女生一眼。
程莉莉眉飞色舞地说,宋乔曦浅浅笑着,有时候点一下头。
任谁看,两个光彩夺目的少女就像是一对好闺蜜的样子。
他冷着脸咬咬嘴唇,不动声色地观察。
他不了解程莉莉是什么人,平时在班里没和她打过交道。
除了宋乔曦,楚尽没主动了解过任何一个女孩,也不理解女孩和女孩之间是怎么交朋友的。
但是楚尽隐隐察觉,得这个叫程莉莉的女孩,看人的眼神非常不舒服,像是带着很强的目的性。
三个人乘公交车到了中关村图书大厦,宋乔曦按照书单很快挑好了书,程莉莉一直陪着她身边,时不时看向站在另一排书架旁,随意翻书的楚尽。
程莉莉小声问宋乔曦:“你家是不是供不起两个人一起出国呀,你爸爸妈妈会不会更偏心你一些,才让你学sat去美国,留你领养的哥哥在国内上大学。”
宋乔曦从书架上拿书的手僵在半空中,刚刚因为聊吃的,对程莉莉积攒的好感度,刹那间就降到了谷底。
她拧着眉头,扭过头严肃认真地说:“程莉莉,第一,我爸爸妈妈从来没偏心过,对我和楚尽都是平等的,他们爱我,也爱楚尽。
第二,楚尽也不是我家领养的孩子,他是我爸爸妈妈好朋友的儿子,住在我家,楚尽也有亲人爱他,只是不方便照顾他而已。
第三,我出国是因为我喜欢摄影,想去美国学摄影,如果楚尽喜欢的专业在国外可以学到更先进的知识,那楚尽也可以选择出国留学,我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但是留学的费用还是出得起的。还有”
宋乔曦本来想再重复一遍,楚尽不是她哥哥。
可看着程莉莉那张美丽的脸蛋,正无辜地眨巴着凤眼看着她,她觉得,无论自己说多少遍,程莉莉也不会改口了。
“算了,说了你也不明白。”宋乔曦摇摇头,她觉得自己大概率上,不可能和程莉莉成为朋友了。
这时候,她才察觉出有点不对劲。
程莉莉除了和她分享了一些r大附中附近的好吃的,剩下所有的话题都围绕着楚尽。
宋乔曦抱着书,准备找楚尽一起去结账。
正巧碰上楚尽放下手中的书,从口袋里摸出手机,走到窗边接了个电话,说了几句,把电话对着宋乔曦摇了摇。
从楚尽口型看,他说的是“乔姨”。
初中升高中的暑假,爸爸妈妈给宋乔曦和楚尽一人买了一部手机作为考上高中的奖励,是索爱的k700c,像素不错的彩屏手机,一千多块钱。
之前楚老爷子初三的时候送了两个孩子两部诺基亚新出的7610,市价要5400多块钱。
两口子觉得让十四、五岁的孩子用这么贵的手机太扎眼了,就把手机给老爷子还了回去,没让孩子们用。
因为宋乔曦平时总是粗心大意,宋妈妈一般打电话嘱咐什么事情都是直接找楚尽。
“妈妈。”宋乔曦在窗户边接起电话。
“你和尽尽从书店出来就早点回家,在家附近找个餐厅把晚饭吃了,我和爸爸今天都加班,回去挺晚了,没法给你们做饭。”妈妈在电话里说。
“好,我们已经买完了,吃完饭接着回家,到家给你打电话。”宋乔曦乖巧地说,“妈妈你回家的路上注意安全,拜拜。”
挂掉电话,把手机还给楚尽。
“晚饭想吃什么,小朋友?”楚尽抬抬眼皮,弯下腰和宋乔曦平视,唇角微微弯了一下。
“吃什么好呢?”一提到吃,宋乔曦兴致就上来了,挠挠头,开启了冥思苦想模式。
一旁的程莉莉,手里拿着一本托福单词书,大惊失色。
她眼瞅着平时比冰山还冷的楚尽,露出如沐春风般的微笑,用无比宠溺的眼神望着宋乔曦,似乎明白了什么。
靠!
楚尽不会喜欢宋乔曦吧?
这,这俩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是名义上的兄妹吧?这不是□□吗!
程莉莉这人,有个毛病,就是自己认定的事儿,无论外人怎么说都无法改变她的认知。
宋乔曦刚刚和她说的话,程莉莉是一句也没听进去,光顾着想怎么才能让高一实验班最帅的男神,对她示好了。
这下子,问题有点棘手了。
可程莉莉已经和她的闺蜜们打了赌,说她肯定能拿下楚尽,如果这时候退缩,岂不是很没面子?
“我们去吃铜锅涮肉吧?我好想吃麻酱烧饼和涮羊肉呀,或者羊蝎子火锅也行,还想吃糖蒜,羊肉配糖蒜最好吃了!”宋乔曦望着窗外泛黄的落叶,天凉下来了,最合适吃热乎乎的羊肉锅了,吃了浑身都暖和。
程莉莉听到他们的对话,快步走到他们俩跟前,爽朗的笑笑,用带着点天真,娇滴滴的语气说:“宋乔曦,你想吃的这些也太老土了吧?女孩子吃涮肉,身上头发上会弄得都是味儿,我的天,你还要吃糖蒜?吃了糖蒜嘴巴可臭死了,隔着二里地就能闻到那股子臭味儿!”
宋乔曦皱着眉头,腮帮子鼓起来,觉得又羞又愤。
之前从来没觉得吃糖蒜和涮羊肉是件见不得人的事儿,怎么被程莉莉这么一说,就成这样了?
合着吃了糖蒜,就不配活在这世上了?
还是程莉莉就是故意想让自己在楚尽面前出丑
没等宋乔曦想好怎么反驳她,就看程莉莉扭过头,对楚尽说:“这附近有家不错的西餐厅,是我舅舅开的,我经常去那里吃饭,今天我带你和你妹妹一起去吃吧?你们齐州,是不是没有西餐厅呀?”
程莉莉是想借此来展现一下自己的家底,一般小地方来的孩子都没什么见识,而且舅舅家开的西餐厅氛围又很好,程莉莉还可以展示优雅的西餐礼仪。
呵,爱吃糖蒜的小土妞和优雅的美少女摆在面前,楚尽不可能选择吃大蒜的土妞!
“不必了,”楚尽冷冷地回答程莉莉,“我们从没说过和你一起吃晚饭,吃火锅或者口味重的食物,刷牙之后就没有味道了,但是有的人,嘴巴里散发的恶臭是刷多少次牙都刷不掉的。”
楚尽从宋乔曦怀里抱走一摞书,对她扬扬下巴,“走了,小孩儿,书拿齐了吗?”
“啊”宋乔曦第一次见到楚尽怼人,还怼的这么狠,一点面子都不给程莉莉留,让她有点震惊,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说,“应该,应该拿齐了吧?”
“书单给我,你总是迷迷糊糊的,我再帮你对一下。”楚尽耐心地说,揉揉她脑袋,“是不是饿了?买完了我们快点回家,带你去吃羊蝎子火锅。”
程莉莉看着宋乔曦和楚尽离去的背影,气得肺都要炸了。
她把手里的单词书狠狠地摔到地上,引得周围的学生和顾客纷纷侧目,双手抱在胸口白了周围的人一眼,“看屁啊,我花钱把这书买下来,爱怎么摔怎么摔!”
她长这么大,别说爸妈了,从来没人敢说过她程莉莉一句重话!
这个楚尽不过就是个没爹没娘,又没背景的孤儿,竟然敢说她嘴巴恶臭?!
可是程莉莉又不能反驳,因为楚尽说的是“有的人”,她一反驳不就是承认了“有的人”是自己?
抬脚又踢了一脚地上的托福单词书,程莉莉白眼快翻到天上去了。
只不过,这次挫折,并没有浇灭程莉莉胸中熊熊燃起的小火苗,反而让她觉得事情变得更有趣了。
哼!
程莉莉暗下决心,她一定会让楚尽喜欢上自己,再狠狠地把他一脚踢开,让全校人都看楚尽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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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乔曦买好了书,楚尽随手把沉重的书塞进他的书包里,两个人坐地铁回家。
因为时间有点晚了,也没上楼放书包,下了地铁就在直接去社区对面购物中心旁边的一条街。
街口有家羊蝎子火锅叫蝎王府,宋乔曦一直很喜欢那里的小麻球和芝麻小烧饼,糖蒜腌的也不错,够甜够脆,酸头不重,配肉吃很解腻。
那家的蔬菜拼盘里有冬瓜和红薯,冬瓜在肉汤里煮出来软糯可口,红薯煮出来绵绵甜甜的,曦曦也很喜欢。
蝎王府还有十米长的特色面片,把锅里的羊蝎子吃干净,涮完了白菜和蒿子秆,用香喷喷的汤底煮的面片是最好吃不过的。
面片口感劲道,弹牙爽滑,吸足了肉味儿和汁水,吃着特别过瘾。
菜很快就上齐了,两个人点了小份的全家福羊蝎子,要稍微“咕嘟”一会儿,开锅了才好吃。
宋乔曦舔舔嘴唇,虽然面前的羊蝎子火锅对她来说,特别有吸引力。
可回来的路上,小少女心里一直在想程莉莉的事。
此刻,她有些话想和楚尽说。
“楚尽,”宋乔曦犹豫半天,对着刚拿了芝麻烧饼和小麻团回来的楚尽说,“那个程莉莉,你以后在班里,就不要理她了好不好?”
正是饭点儿,店里人很多,人声鼎沸,羊蝎子锅也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肉汤沸了。
“嗯?”楚尽似乎是没听清,用探究的眼神望着她。
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宋乔曦内心多少有些忐忑。
她从来没在背后说过别人坏话。
楚尽是为了自己,才怼的程莉莉,因为她和楚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
就像如果有人敢说“小五人帮”里的任何一员“土里土气”,宋乔曦都会站出来保护他们。
小伙伴们之间随便怎么开玩笑都行,她可以和丁淼一起笑丁一看小皇漫,丁一也会和丁淼一起笑自己喜欢hellokitty。
但是如果有外人说他们的不好,宋乔曦第一个不答应。
她相信,楚尽也是这样的人。
可程莉莉,似乎只是对自己有些针对,对楚尽一直是很好的态度,而且,程莉莉真的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子啊
丁一说,男生对好看的女生,一点抵抗力都没有,他还说女人不坏男人不爱
虽然宋乔曦很想让丁一少看点《知音》和《故事会》之类的杂志。
可现在她不得不承认,丁一的好多总结,还是挺犀利的,程莉莉真的就是杂志里描写的那种带点坏坏的女孩。
那楚尽,会不会对程莉莉,也没有抵抗力呢?
宋乔曦心里那种酸酸的感觉,又涌上来了,甚至还觉得有些心慌,就像她珍藏多年的宝贝,忽然间就要转手让给别人一样。
只不过,认怂从来不是她的选择。
鼓足勇气,宋乔曦提高了一些音量,隔着热气腾腾的雾气问对面的少年:“楚尽,你可以不和程莉莉做朋友吗,以后在班里,也不理她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