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欣然水吧里,闻樱见到了年轻十几岁的郑律师。
2005年的郑律师,头发还很茂密呢。
闻樱下意识站起来,“郑律师好!”
郑致和就像天生是要当律师的,听听这名字,致和致和,大部分人打官司目的不是为了你死我活,而是为了求一个“和”。
能和和美美解决的事儿,谁想上庭打官司?
找郑致和打官司,真能致和!
郑致和经常用自己的名字调侃,以此来打开话题,换来听讲座学生们的哄笑,一下就和郑律师拉近了距离——太天真了,那只是郑致和的表象,郑致和从来不劝当事人庭前调解,这是个能砍对方两刀,绝不会一刀半就收手的狠人。
邹蔚君真会找啊。
蓉城有这么多律师,怎么就挑中了郑致和?
虽然眼下的郑律师还没秃,攻击力应该比不上十几年后,但韩琴摊上郑律师绝对是流年不利。
郑致和哪知道闻樱内心戏这么丰富。
他过来的路上就听邹蔚君说了,要见到“流浪的鱼”作者本人,作者年纪小,但是很有想法,提出要告天涯论坛造谣爆料的匿名网友。
邹蔚君问郑致和行不行。
——那当然行呀!
郑致和很有兴趣赶来,别人会被闻樱毫无威慑力的圆脸迷惑,会因闻樱的年龄而轻视,郑致和就从不犯这样的错误。
以外表衡量人是浅薄的,郑致和很瞧得上闻樱的思维。
除了闻樱视线几次飘到他头顶,令他下意识想摸摸头发之外,郑致和对闻樱的印象还不错。
年轻又有才华的少年人,真的很招人喜欢呀。
郑致和十分和气:“我就叫你小闻吧,邹女士说你有一些新想法,愿意和我仔细讲讲吗?”
闻樱一听这熟悉的语气就想笑。
郑致和的“和气”都是假的,他要给人挖坑前,就会很和气!
幸好郑致和是邹蔚君请的律师,而非韩琴的律师,闻樱再次替韩主编点蜡,把自己刚才的想法说了。
闻樱说话时,郑致和是个安静的聆听者,等闻樱表达完自己的想法,郑致和才笑了:
“你说的律师函我有考虑到的,你要连匿名网友一起告,在我看来也是可行的。法律是保护普通人的武器,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使用它,他们害怕打官司,嫌麻烦,殊不知当你越强硬蛮横,欺负你的人就会越害怕。”
郑致和把自己的工作电脑给闻樱看,果然连律师函都写好了,只是还没发送。
这份律师函是发给天涯论坛的。
要求论坛删除那些未经证实,不利于作者“逆流的鱼”的不当发言。
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论坛里的网友是读者,读者当然可以评价《少年偶像》这部作品的好坏。
但从评价作品的好坏,上升到攻击作者的人品,这是不行的。
现在郑致和只需要把律师函修改一下。
多(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