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扶苏问话,最先站出来的是李承。
他笑呵呵的说道:“臣以为,人是人他妈生的……既然如此,不妨对于生下幼儿的家庭,适当免除一两年徭役,以利诱之,人口自然提升。”
我知道,妖还是妖他妈生的……扶苏微微侧目,等着他接着说下去。
“有利,必然要有惩罚!”李承脸上笑容一敛:
“女子十五以上,二十五岁以下不嫁人者,五倍征收其算赋,既每年六百钱!二十五以上仍不嫁人者,由官府为其指定夫婿!”
算你狠……扶苏沉吟了一下,觉得可以适当提升女子嫁人的年龄,比如从十四五,提升到十六七。
毕竟十四五岁的小女孩,身体还没有彻底长开,怀孕生孩子神马的,就是在硬闯鬼门关。
听着被李承抛砖引玉而引发的议论,扶苏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面露沉思之色。
后世里的杀女婴传统,其实在这个年代已经出现了。
毕竟在拖拉机等机器出现之前,农业生产是一个重体力劳动。
即便拉犁可以驱使耕牛,除草施肥可以由老人、妇女、儿童来完成,但浇地和收割,还是需要男性壮劳力来完成的。
尤其是收割,更是需要和老天爷抢时间。
富裕一些的人家会在这个时候请人帮忙,而穷一点的,则基本上住到田边,除了太阳最毒的时候,基本上就没有休息的时候。
再加上明里暗里的邻里争斗,农业社会下人们普遍喜欢生儿子,然后把别人家的闺女娶过来接着生儿子……
所以贫穷人家杀女婴,实在是逼不得已的行为。
毕竟农村的女孩子,在饭量上可毫不逊色与男孩,但在农业生产上,却又比不上男孩。
杀女婴,很残酷,但又无可奈何。
扶苏觉得,要想在这个年代改变这一局面,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去要求民众多种桑、麻。
毕竟这个时候和后世人口开始爆炸的年代不同,秦国不适合种粮食的荒地很多,种植桑树或亚麻不会侵占粮田。
而种植出来的桑麻,则完全可以交给家中女孩打理。
四五岁的小女孩虽然干不动农活,但可以帮着家中养蚕,等到八九岁的时候,就可以学着纺纱绩麻。
这就意味这一年龄段的女孩,已经和同龄的男孩一样,成为了家中的劳动力。
嗯,说不定纺纱绩麻赚的钱,比耕田赚的更多!
扶苏微微点头,觉得这样的决策,既解决了晚婚晚育的问题,又解决了杀女婴的问题。
一举两得!
能挣钱的劳动力,自然不舍得杀掉或早早嫁出去给别人家赚钱。
至于纺织出来布匹,则完全不愁销路。
不仅是很多人家都没有什么多余的衣服,而是在边疆稳定之后,无论是将布匹卖给胡人换牛羊马匹,人参鹿茸等土特产;
还是运到南洋卖给当地土著,用来换奴隶、香料、宝石(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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