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城市的画风有些不太对劲!
格温在楼顶上抓住了一只小喵……自称叫做小喵的孩子,俩人一起蹲在楼顶上看着警察给布鲁斯少爷裹上毯子。
然后把韦恩老爷,韦恩太太和抢劫犯装进运尸袋。
抢劫犯死掉了,就在刚才。
“你也看到了对不对?我只是把他绑住了让他躺在那儿,过了一会儿他自己死了,警察居然要通缉我?”
“嗯哼,欢迎来到哥谭,这里的警察是这样的。”
小喵对此见怪不怪。
“无所谓了,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背锅。”格温摊手,她经验丰富。
“你们这儿没有超级英雄吗?”
“啥是超级英雄?”
“嗯……就是那些吃饱了撑的没事做,帮助警察打击犯罪的蒙面人,就像我这样。”
“从来没听说过,你是漫画看多了吗?”
“没有披着斗篷飞来飞去的外星人?”
“没有!”
“没有从神话传说里蹦出来的神灵子嗣?”
“没有!”
“没有特别有钱又心怀正义的狗大户?”
“正义不正义的我不知道,如果说有钱的话,刚刚你救下来的那个小少爷应该就是哥谭最有钱的富二代了。”
“哈,真糟糕……我是说太好了,这儿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
小喵用看待智障的眼神看着格温,撇嘴道:“听你这口气是第一次来哥谭吧?”
“是啊,我现在是三无人员。”格温叹气道:“你有什么好建议吗?”
小喵疑惑道:“我看起来像是能给你提供洗澡水和热被窝的修女嬷嬷吗?”
“事实上我是觉得你很像我以前的一个好朋友。”
格温坦言道:“她外号叫黑猫,是个小偷……自称是艺术鉴赏家。除了偶尔发骚犯浪之外,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个很讲义气的姐们儿。”
“从你的语气上听起来,你们的关系似乎没那么铁。”
“是的,我是说在她勾引我男朋友之前。”
“嗯……我这儿还有牛奶,你想讲故事吗?”
“不想,谢谢。”
格温的注意力一直放在那个菜鸟警察身上。
詹姆斯·戈登,无论从长相还是行为还是台词上来判断,看起来都像是个主角。
普通人,没有超能力,也许当过兵,性格很耿直,容易得罪人。
他一定有个漂亮的女朋友或者老婆,然后马上就要离婚或者挂掉。
编剧就喜欢这个,观众也喜欢。
当然这不重要。
格温知道自己首先要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解决黑户和温饱的问题。
“你戴着头套又能爬墙,为什么不去偷钱呢?”
喝完了牛奶的小喵热心建议道:“其实我知道几个好地方,只是守卫森严。不如我们合作,五五分成怎么样?”
“我不偷钱,我是维护正义的超级英雄!”格温果断拒绝,然后问道:“当然我不是歧视小偷,就是很好奇,你为什么还不去干活(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