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下了班,第一件事就是去看他的宝贝们。
11只不同的动物,这是他半年来的成果。
jon一进门,这群头颅移植的动物就都兴奋异常。
他来了,必定有好东西吃。
金and木,会有一支水果红萝卜,咯嘣脆,接近于苹果的口感。有时候,jon也会给它们换口味,给它吃一个脆脆的黄心红薯也难说。
家养小精灵则会有一只腰子,或者是一块里脊肉。
……
都会有的。
jon对11只动物研究得很透彻,它们喜欢什么口味的东西,他都有仔细研究和记录。
小白鼠最喜欢的是小子花生和夏威夷果,它不喜欢核桃和腰果,只有肚子饿了才会吃这两种水果。
蟾蜍火流星最喜欢的不是飞蛾,而是蜜蜂。虽然蜜蜂会给它一些苦头吃,但蜜蜂的蛋白质格外多,味道更甜美。
jon看着这群可爱的小动物,他不禁叹了口气。
原来,刘牧樵并不知道他搞的头颅移植成功了,看来,今后也不能再搞了,再搞,万一被刘牧樵发现了,那可不得了。
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不能做,但是,jon对刘牧樵非常敬畏,一旦被刘牧樵发现,他一定会大发雷霆,还很可能会开除他。
jon当然不愿意离开安泰医院,这个集体,是一辈子的荣耀,在这所医院里做高级教授,这辈子达到了人生巅峰。
当然,jon身上的本事,永远是他的,到哪里,他都可以凭本事吃饭。但是,jon,是不愿意离开安泰医院的,绝对不可以!
看着眼前的11个动物,jon真的舍不得它们。
但是留着它们,万一被刘牧樵发现了怎么办?
把它们处理了?
舍不得!
它们的脖子上,都有伤痕,刘牧樵一眼就能发现。
特别是,金and木,头是白色的,身子是灰色的。
至于家养小精灵,头是一只公狗,身体是一只母狗,它好像还认为自己是一只公狗,有时候,jon发现它有些迷茫,它一定是在纠结自己,到底是一只什么东西。
他给家养小精灵一只猪肾。
不知为什么,家养小精灵最爱吃腰子了,难道是这骚味很合它的口味?
jon抱着它,抚摸了好一会。
扔掉它,绝对不行,带它出去遛一遛?也不行。虽然表面上,公狗与母狗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是,遇到母狗,或者公狗呢?
它要是遇见一只公狗就尴尬了。
要是人家公狗来撩它,它会抓狂的!
jon在3104房间待了大约2小时,才想起出来太久了,他回到自己家里。
他准备写一篇论文,刘牧樵答应了他,不署他的名字,以jon个人的名义在《bmj》上发表文章。
他知道这是一种奖励。
他发表论文之后,很可能就标志着进入脊椎外科的金字塔顶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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