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安静的夜晚,没有“自强之心”这类限时任务悬在头顶,他睡得很踏实。
至于剩下那个“警察的自我修养”任务,则属于咸鱼一类的任务。
什么时候完成无所谓,要求也很简单,只要上面安排自己什么非侦查类任务,拒绝就行了。要给自己颁奖,鸽了就对了。
这种佛系任务,慕远是最喜欢的,虽然完成难度高到逆天,但至少比限时任务要好。
更何况这任务没有拿自己颜值说事,这就很人性化了。
由于慕远是少有的“主动申请”在所里常住的人员,所以他很幸运的分到了一间单人宿舍。
再加上第二天是周末,也没人叫他起床。
等他睁开眼睛时,太阳已经爬上了窗沿,一株绿萝在晨曦的照拂下熠熠生辉,充满生机。
伸了个懒腰,慕远从床上坐起。
“先去吃饭,然后趁着上午有空,把报名的事情搞定。”
慕远可不想再等下去,虽然报名截止日期还有两天才结束,可万一遇到什么糟心的事情耽搁了,那就麻烦了。
虽然是周六,但派出所食堂却还是在供应早餐的,慕远踩着饭点上楼,吃了一碗馄饨,整个人便通透了。
其实慕远最怀念的还是昨晚万教导煮的那碗番茄鸡蛋面,怎奈对方是教导员,总不能当厨子使唤吧。
报名的事情挺简单的,所里就有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照片也是现成的。
把表填好,照片传上去,一切便搞定了。
后面还有资格初审、缴费等环节,那都是后话了。
慕远办完这件事情,时间才刚刚早上10点。
“就这样闲着?要不继续去找找事情?”
他所谓的找事情,自然就是在平台上查找未破案件,寻找适合自己下手的案子。
“就这么决定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慕远迅速回到办公室,打开电脑……
“什么鬼?”
看着桌面上跳出来的弹窗,慕远整个人都不好了。
无访问权限。
市局什么时候把案件查询权限收回去了?太不仗义了。
不过慕远也只是叹息一声罢了,毕竟真要按照规定,他作为辅警,别说是全市案件了,便是分局的案件,都是无权查阅的。
只是少了这样一个渠道,慕远想要去薅别人家的羊毛,就变得困难了。
“哎!昨天刘所问我去不去刑大,当时真该答应了。”
想想刑大档案室内的堆积如山的案件,慕远想不眼热都难。
想归想,要是重头来过,他同样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先不说人情关系的成分,仅仅是“警察的自我修养”这一任务,就让慕远不敢轻易答应上级安排的任务。
鬼知道系统会不会将这件事情判定为非侦查类任务?系统的“贱”可是无处不在的。
还是小心点好。
忽然间,慕远发现自己居然无所事事了。
这什么情况?
忽然,一个声音在巷道里回荡。
“所有人迅速下楼乘车,有处警的兄弟需要支援。”
慕远稍一分辨,便听出了喊话之人正是值班民警罗河。
紧接着,楼道里响起噼里啪啦的脚步声。
慕远呆滞了半秒,自己到底是去还是不去?毕竟今天是周六,自己应该休息的,只不过自己是因为住在所里……
算了,既然选择了蹭饭,总得做点事情吧。
先下去看看情况好了。
下楼的过程中,慕远认清了一个事实,在派出所就不要觉得自己很闲,因为那肯定是幻觉,哪怕是周末也一样。
慕远到了楼下时,便发现十多人已经挤在了值班大厅里,一部分已经穿戴整齐,另有一些还在戴单警装备。
这些人有值班人员,也有因为手头上的事情没做完,到所里加班的。
但无一例外,每个人动作都很迅速,没有一点的拖泥带水。
万教导正在打电话,一脸的严肃。
见大家都这么忙,慕远却是不知道该做什么了,经验欠缺啊!
他环顾一周,忽然发现一个问题,貌似自己成了这群人中最靓的仔——就自己一人穿的便装,站在大厅里颇有一枝独秀之感。
“我去换警服!”慕远喊了一句,也不管有没有人听到,就要往楼上跑。
万教导迅速叫住了他,道:“不用换,时间来不及了,立刻出发。”
慕远稍稍有些懵:自己真要去?一只休息的崽你们抓得如此心安理得?不应该先说一句你今天休息,就不用去了,然后自己再主动请战,凸显工作热情吗?
“算了,就当是报答昨晚那一碗面吧。”
作为一名准吃货,怎能不交几个厨艺精湛的朋友呢?
“好的。”慕远很干脆地应了一句。
……
两辆警车,响着“乌拉乌拉”的警笛,朝着目的地飞奔而去。
听到这声音,慕远内心不由自主地生出一股紧迫感。
万教导坐在副驾驶,他侧着身子,向后面的人安排任务。
“趁着这点时间,我先给大家说说现场的情况。”
“白敏带队,处置一起纠纷警情。现在纠纷双方的亲属聚集数十余人,场面失去控制,已经开始出现抓扯情况。我们赶过去后,首先要做的是就是将双方人员隔离开来,尽可能将当事人双方带回派出所处理。”
“到现场后,大家要注意言辞,别激化矛盾。事发地点是在居民小区,今天又是周六,小区里人员较多,容易引起人员聚集。所以我们必须从快处置。”
“明白!”大家纷纷回应。
随后万教导又简要地说了一些注意事项,慕远也都一一记在心里。
这些东西虽然初听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慕远却是知道,这是万教导从警二十年总结的经验和教训。
几分钟后,警车嘎吱一声在一小区大门口停下,十多号人浩浩荡荡地下车朝小区内冲去。
刚进小区大门,慕远便看到前面围了一大群人,密密麻麻的,像是一群正在被投食的鸭子。
这场面,慕远以前可没见过,哪怕是号称最拥挤的学校食堂,那也是有秩序的。
万教导走在最前面,一边走一边嚷嚷着。
“让让,我们是派出所的。”
吃瓜群众迅速向两侧挪开,让出了一个狭窄的通道。也有不乐意让的,但在十多名警察的威慑下,还是迈开了步子。
一群人还没走到最里面,便已经听到里面的吵闹声了。
“怎么?你家的狗把我女儿咬了,还有理了不成?”
“什么咬了?明明是这娃娃先踢了我家的狗。”
“你胡说八道,我女儿从小就听话,怎么会去踢你家的狗?”
“呵呵,我家的狗也从没主动咬过人。你看它这样子,像是会咬人的样子吗?”
听这话的内容,似乎事情不是很严重,但两人的声音却满是歇斯底里。
不仅如此,除了这两位主唱之外,周围还有无数的“伴奏”人员。
“怎么养狗的?出门不知道拴绳子吗?”
“打死了都应该,何况只是踢了一脚。”
“你不招惹狗,狗怎么会咬人?”
“散养是狗的天性,要给你套个绳子,你乐意?”
“你家孩子就算真被狗咬了,你找狗主人去啊,踢狗算什么英雄?”
慕远脸有些黑。
他不讨厌狗,甚至非常喜欢,比如警队中的警犬,部队里的军犬,应急救灾队伍中的救生犬,充当盲人眼睛的导盲犬,甚至于陪着孤独老人生活的宠物犬,都是值得任何人尊重和用心对待的。
但对于养犬,慕远有自己的看法,一个基本前提是不影响他人的生活。
不管你是为了排忧解闷、还是追求刺激,养了一条狗,就得对它的狗生负责。不仅吃喝拉撒要解决好,还得准备一条合适的绳子——这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负责。
兔子急了都咬人,更遑论是狗。
说实话,在这一刻,慕远内心的天平倾斜了。
当他看到万教导平静的面孔时,内心油然生起一股敬佩之情。
万教导绝对是练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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