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讲故事
天色已黑。
古堡中,王珍珍已经从昏迷中醒来,僵尸莱利以古堡主人的身份出现,将捡到的项链还给了王珍珍。
这是一个具有怀表功能的项链,大概摔到地上,出了故障,指针逆着在转动。
“怎么会这样子的?”王珍珍看着项链。
“可能是你晕倒的时候摔坏了,”莱利道,他心有感慨,“不过时间可以倒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当你曾经做过一件令你很后悔的事之后。”
“没用的。”
王珍珍突然道。
见莱利看向自己,王珍珍急忙解释道:“对不起啊,我的意思是,就算历史真的可以改变,时间真的可以倒流,又怎么样呢?只要人不会改变,事情一样还是会发生。”
“呵,”莱利感慨一笑,“也许这就叫命运。”
两人还在说话,莱利神色一动:“你朋友好像来了。”
说话间,古堡大门被敲响,况天佑的声音传来:“不好意思,请问有人吗?”
“是天佑!”
王珍珍惊喜道,急忙跑到窗边,将窗帘拉开,也不管外面黑漆漆看不看得见,朝古堡下方挥手大喊:“天佑!我在这里!我没事!”
……
一个小时后。
况天佑、马小玲几人坐在一张很大的餐桌前,陪着一位颇为帅气的男人吃饭。
男人名叫莱利,东方人面孔,是这座古堡的主人。
王珍珍向大家解释了前因后果,况天佑与马小玲于是向莱利道谢,后者见大家还没吃晚饭,便邀请众人留下。
陈子文任菁菁也在。
与况天佑等人不同,陈子文知道莱利的僵尸身份;任菁菁有所察觉,但没多说;马小玲虽然尚没察觉到这点,却已经发现这座古堡不干净,有不少冤魂逗留,不过她暂时只想推销自己的业务。
王珍珍与况天佑是最放松的,前者视莱利为帮助她的好人,后者与莱利很投机,聊得很开心。
吃完饭,众人坐在长桌前聊天,也许是古堡好久没有这么热闹,莱利兴致很高。
金正中闲着无聊,因为无人与他聊天,于是提议莱利向大家介绍一些关于这座小镇的故事,比如精灵节,又或者这座古堡。
莱利没有拒绝,他看着况天佑与马小玲,想起了两个很久很久以前认识的人,一时间勾起回忆,最后拿着一杯红酒,喝了一口——
“在很久很久之前,有个男人为了追求长生不老,竟然心甘情愿变成一个僵尸。”
“僵尸”二字一出,马小玲眼神一变。
莱利似若未觉,继续道:“后来这个男人开始后悔,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只是个怪物,以血为生,为世所不容。
“原来长生不老的代价就是永恒的痛苦。
“于是他带着同是僵尸的女仆人,到了这间偏僻的古堡,以为可以远离尘世,苟且偷生,但是,不幸并没有放过他……”
莱利拿着酒杯说着。
古堡很大,光线很暗。在莱利的描述中,那个男人来到这座古堡后,遇到了一个名为‘诗雅’的女人,他们相爱了。为了与诗雅在一起,男人克服了僵尸的本能,终于与诗雅步入婚礼的殿堂。
在婚礼当天,男人送给诗雅一枚名为“天使之泪”的宝石作为结婚礼物,可这枚宝石引来了山贼,山贼在婚礼上大开杀戒,终于,山贼的刀子刺进了诗雅的身体,鲜血溅到了男人的脸上……
也许是莱利的述说太真实,王珍珍有些紧张道:“后来呢?后来怎样了?”
马小玲一脸严肃地看着莱利,接话道:“吸血是僵尸的本能,僵尸的本能被鲜血唤醒,自然失去了人性,同样开始大开杀戒!”
说到这里,马小玲看向古堡四处的怨魂,扭头看向莱利:“或许,为了不让新娘死去,那个男人将新娘也变成了僵尸!可他忘了,他自己也曾因为变成了僵尸而后悔。”
“莱利先生,不知我猜的对吗?”马小玲道。
莱利笑了笑,又咽下一口酒,仿佛这酒很苦。
陈子文见空气突然安静,拍了拍手,活跃气氛道:“我也来讲个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名叫‘况中棠’的将军与一个名叫‘马灵儿’的女人相爱了……”
“!!!”
听到“况中棠”与“马灵儿”这两个名字,莱利目光猛地错愕。
他第一次认真看向陈子文,却发现自己好像看不透。
“马灵儿……”马小玲也皱了皱眉,她似乎记得马家先祖就叫这个名字,据传马家的神龙就是马灵儿传下来的。
见马小玲表情,陈子文点头道:“不错,马灵儿正是你们驱魔龙族马家第一代最强的驱魔师。在况中棠的帮助下,马灵儿抓获了神龙,与神龙签订了契约,也因此,马灵儿与况中棠约定终身,立下了‘不能同生,只愿同死,千秋万世,至死不渝’的誓言。”
不理会一旁莱利表情变化,陈子文继续道:
“然而,皇帝知道马灵儿降服神龙后,变得十分害怕,他用况中棠全族人性命威胁,命令况中棠杀死马灵儿。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况中棠一剑刺入了马灵儿身体,马灵儿含泪看着况中棠,含恨留下了最后的遗言:从今以后马家的女人,不得再为男人流泪,世世代代,不得有违。”
嗯,陈子文舍弃了那半句“终生以追杀将臣为己任”。
马小玲看着陈子文。
王珍珍则皱眉道:“那个况中棠呢?”
“自杀了。”
陈子文回答道,同时看向众人,总结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个道理,秀恩爱死得快,找男人要找孤儿!”
“??”
王珍珍满头问号。
况天佑咳了一声,莱利则看着陈子文,眼里满是探究。
马小玲还是第一次听说马家祖上之事,虽然不知真假,但心中涌现不少好奇,于是看向陈子文:“还有故事吗?再说一个。”
陈子文点头:“好吧,那我再说一个:
“从前,有个僵尸名叫‘姜真祖’——哎,你不要用这种无良的眼神看着我啊!”
陈子文瞪了马小玲一眼,“姜真祖不是我,而是我的一个朋友。你们马家女人太敏感了。”
见马小玲将信将疑,陈子文继续道:“姜真祖作为僵尸,不懂人性,有一天,为了搞懂人,姜真祖进入了一所大学,在那个大学里遇到了一个名叫‘马叮当’的女学生。”
“马叮当?怎么又姓马?”
金正中嘀咕道。
马小玲拍了一下他头:“姓马的这么多,又不只我们一家!”
陈子文笑笑道:“马叮当读大四那年,学校剧社要出演罗密欧与朱丽叶,可是女学生中没人敢出演朱丽叶这一角色。”
“为什么啊?”王珍珍好奇。
“因为这个角色需要又黑又丑才能出演!”陈子文认真道。
见王珍珍一脸震惊,陈子文挥挥手:“开个玩笑——因为在不久前,有一个女孩跟情敌争这个角色,结果女孩争输了,就自杀了。”
“从那以后,每当剧社演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时候,饰演朱丽叶的人就会死。可神父说大家不能迷信,一定要演,同学们怕随机抽人抽到自己头上,所以干脆众筹让胆大出了名的马叮当来演。”
“马叮当对这出戏不感兴趣,可无奈,大家给的实在太多了……”
金正中听到这里,瞄了马小玲一眼。
这种贪财的性格,说不是马家人谁信啊?
马家就没有一个对钱不感兴趣的,哼!
陈子文不知道金正中的心理活动,继续道:“学校里死了人,每个人都带有一点恐惧,但姜真祖没有。”
“为什么他没有?”王珍珍问道。
“因为他是僵尸嘛。”陈子文看着王珍珍,直到对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这才道,“或许正因此,马叮当在练习朱丽叶这一角色时,会让姜真祖来念罗密欧的台词与她对戏。”
“姜真祖演罗密欧?”
马小玲有些不能接受。
“不觉得很合适吗?”陈子文认真道,“罗密欧与朱丽叶,马家与僵尸,郝建与老太太……”
“嗯?”
大家中秋节快乐!
《僵约》真的很难写,一个是世界观特殊,很难与其他僵尸作品融合;另一个难点在于本文主角需要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去介入《僵约》原作的剧情中。
很多时候我们写同人文,有两个“工具”,一是获利,二是收女。基于这两点,写作就很容易。但这两种推进剧情的方法,放在本书主角身上,几乎都用不了。
书中的人也是有行为逻辑的,陈子文不可能莫名其妙介入主角团生活中,但我对同人文的态度是不能完全脱离原著,所以写起来挺耗脑细胞。
有时候犹豫要不要十倍速推进剧情,但仔细想过后,还是放弃了。我的确想要加速完本,但绝不希望敷衍了事。《僵2》做为最后一个单元,我会选择慢慢详细的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