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入书房,裴大就着那股狂醉之意,却是取了笔墨,直接在室内的白墙上挥毫泼墨,书就起来。
“遭了,大郎的病又发了。”
看到那伙计满脸惶急,沈光不由道,“什么病又发了,大郎可是有什么难言之疾?”
沈光见着旁若无人,在墙上大开大合运笔的裴大,怎么也不觉得这位像是有病的样子。
“郎君有所不知,大郎在长安城的时候,就曾经这般发了疯地在墙上写字,后来又舞剑伤……”
伙计说到这里,却是猛地闭了口,沈光这时候已经被裴大所写的字给吸引了,那看似毫无章法的草书实在是写得妙极,那墨迹好似活了过来。
“好字!”
“当然是好字!”
沈光忍不住赞道,而裴大亦是应声大喝,手上运笔更快更急,沈光这时候已经认出裴大所用的正是唐三绝里草圣张旭的笔法。
“大君制六合,猛将清九垓。战马若龙虎,腾凌何壮哉。将军临八荒……”
随着裴大狂草疾书,沈光忍不住朗声吟诵起来,实在是这样的诗配上这样的字让人忍不住心潮起伏,这便是大唐啊!
“剑舞若游电,随风萦且回。登高望天山,白云正崔巍。入阵破骄虏,威名雄震雷。”
伙计看着运笔如飞的大郎,凛然吟诵的沈郎君,只觉得说不出的相合,而这时候牙兵们也循声而至,不过没人敢去打扰两人。
“一射百马倒,再射万夫开。匈奴不敢敌,相呼归去来。”
当沈光念到这里时,裴大笔中墨尽,他弃笔投掷于地,面色酡红,满脸狂醉,高呼道,“剑来!”
“剑来!剑来!剑来!”
一声大过一声,沈光看着真的好似发癫的裴大,才知道那伙计先前没有骗他。
“大郎,接剑。”
那伙计不知道从那个角落里捧出柄铁剑,使出浑身力气丢给了自家狂呼“剑来!”的大郎。
“郎君快走,莫要被大郎伤到。”
伙计丢了铁剑就走,还不忘拉上沈光,沈光只见裴大接过那铁剑时,细狭的双眼里似有烈芒闪过,然后他就听到了宛若龙吟的剑鸣声。
足有半人高的铁剑剑身完全出鞘,沈光已自浑身汗毛倒竖,然后便只见裴大拔剑起舞,剑柄悬着的铁珠剑穗发出了呜咽的啸声。
“郎君。”
牙兵们上前将沈光团团护住,个个拔刀在手,盯着那跳入院中舞动剑光,身若游龙的裴大,满脸的骇然之色,军中使剑者极少,可是每一个都是高手。
这般长的铁剑,赫然是真正的双手斩马剑,他们在安西这么多年,也只是听传闻说有人会使这等剑术,却不曾想今日亲眼见到了。
裴大身形魁梧,气力惊人,那分量极沉的铁剑在他手中施来,大开大合间宛如有狂风相随,即便隔着老远,沈光都仿佛能感受到那种凌厉刚猛。
这是真正的实战双手剑术!
沈光面露狂喜,双手剑后世早已失传,哪怕于老爷子复原的双手剑法也是杂糅了诸多套招,要说实战有多强,谁也不知道,可是眼前这裴大所舞的剑术,就连他身边的牙兵们都不敢上前。
一通剑舞罢,裴大毫无停歇,复又练起阿耶传下的剑招,他脑子里全是方才在书房里写的字和诗,手中的剑又快了几分。
沈光终于明白什么是武疯子,眼前这裴大就是,他朝身边的伙计道,“裴旻裴将军,可是大郎故人?”
“那是老主君。”
沈光没想到堂堂剑圣之子,居然跑来安西当厨子,难道这绝世剑法练起来这么邪门。
看着浑然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裴大,沈光庆幸他刚才没拿自己试剑,要不然他估计当场就跪了。
“大郎为何来安西?”
沈光和牙兵们回到大堂,按照伙计的说法,裴大一旦练剑入神,旁人喊都喊不醒,要是贸然上前,非死即伤。
“老主君死的早,剑术没来得及都传给大郎,就让大郎去和张长史学字,说什么时候学会了,剑术也就成了。”
伙计不知道为何,觉得眼前这位沈郎君或许能帮大郎,于是便将大郎过去六年的经历都一一道来,“大郎和张长史学字的时候,可是却不得其法,便只能学张长史那般整日饮酒,后来有回大郎喝得酩酊大醉,似有所悟,便在酒家墙上写字,后来又拔剑起舞,结果误伤性命……”
沈光怎么也没想到裴大不但是那位唐三绝中的剑圣之子,还是个被通缉的逃犯,他在长安城中误伤性命后又拒捕,最后逃到了安西来开逆旅,五年里除了练字就是舞剑,要不就是杀牛宰羊。
“你且放心,等酒劲过去了,大郎定然无事。”
沈光本来是看裴大生得雄壮,才起了招揽的心思,但是没想到这裴大居然是练剑成狂的武疯子。
“这两坛酒你且收好,等大郎酒醒了,告诉他下回莫要喝那么猛,不妨试下小酌几口,寻寻那等醉意,说不定会有所得!”
沈光没有选择留下等裴大清醒过来,反正人在这儿总跑不了,以后有机会再来撩这汉子。
伙计没想到,这位沈郎君居然说走就走,照道理不该是等大郎清醒过来,两人把酒言欢,再邀请大郎做番大事吗!
“郎君这就走了?”
“某还有事,你告诉大郎,就说某在火烧城,若是愿意,便来寻某。”
沈光很是干脆利落地走了,王神圆更是巴不得赶紧走,这种武疯子最是吓人,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临行前,沈光没忘了又顺了两坛豆酱清,他带去焉耆镇守府的两坛,最后全被李嗣业给留下了。
看着策马呼啸而去的沈光一行,伙计忽然觉得长安城里那些讲唱和尚说的故事都是骗人的,亏他还给了好几百钱的香油钱。
回到后院时,伙计看到持剑而立,若有所思的大郎,不敢上前打扰,也不知道大郎要是听到那位沈郎君把剩下的两坛豆酱清全都顺走了会作何想。
过了良久,裴大方自吐气还剑入鞘,他今日方才明白阿耶为何要他和张长史学字,只是他太过愚笨,竟然花了六年才想通这其中的道理。
“沈郎呢?”
“沈郎君走了,说是有事得赶去火烧城,还说大郎若是愿意,便去找他。”
伙计当下把沈光临行前的吩咐都说了遍后抱怨道,“这沈郎君可真是不客气,那两坛豆酱清都叫他拿去了,咱们接下来……”
“聒噪,你想在这里当一辈子伙计么?”
裴大瞪了眼伙计,沈郎对他有大恩,再说这烧刀子是好东西,反正长安城他是不愿意回去的,那便去火烧城好了。
“大郎,你是说……”
“告诉大伙,某要去火烧城,愿意跟某走的便一道去,不愿走的便留下来,这里便送于他们了。”
裴大提着铁剑回了书房,开始收拾起行囊来,他虽不志在宦途,可是也不会堕了阿耶的威名。
“我这就去和大伙说。”
伙计欢喜坏了,终于不用再待在这里,想来其他人也肯定和他一样。
将行囊挂在骆驼背上,裴小乙看着满不在乎的大郎,怎么也想不通,大家为什么不愿意离开这儿,每日迎来送往的待客,这样的日子有什么意思。
“大郎,他们……”
“人各有志,再说这样的平淡日子没什么不好的。”
裴大看着那些选择留下的奴仆,拍了拍裴小乙的肩膀道,“走吧,到了火烧城,你就会忘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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