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就这样
这本书其实还行,就是看书看多了喜欢找毛病,总觉得整篇小说文笔比较浮夸,主角金手指开的太大,还有那穿越人士,穿书前就是一小宅男,穿书后就变的各种厉害各种吊炸天,还有那记性也太好了吧?主角的每次金手指,每次该遇到什么事都记得清清楚楚,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每次看什么东西都是看到最后只能记个大概,(但是我每次语文考试都是稳站第一名,不管是全年级还是全校都是小意思,数学就不说了,男孩理科好,女孩文科好,大家都懂的)偏偏这个小宅男的记性真是让人羡慕嫉妒恨啊,其他的也不说了,就是这主角也太容易爱上他弟了吧?明明前世那么绝情,明明武力那么强,要捏死弟弟易如反掌,反正已经杀过一次了,今生来个天外来客就看上了?好吧(n_n)啥也不说了,有看过《把反派养歪了肿么破》吗?没看过的赶紧看,很好看,也是穿书,重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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