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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 夜魔赫忒雅的调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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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章夜魔赫忒雅的调查(上)

第二天清晨,赫忒雅一个人离开了宿营地。

她在营地留下了一张纸条,将两个矫情的黑暗法师遣回皇家术法学院去了。

从萤火森林走出来没一会儿,她就看见一只雪白羽毛的猫头鹰也从林中飞起,在数百米高空盘旋了一会儿后,又落到远处农田边一棵大树的树冠里。

隔着浓密的树叶,赫忒雅依旧能清晰地感觉到,树冠中有一双眼睛正紧紧地盯着她。她微微一笑,就当什么都没发现,一路朝巴沙尔城的方向走去。

一开始的时候,赫忒雅是想直接赶去柏德亚城和红鹰军谈判的,但现在,她改变了主意。

她决定,要先好好地了解下对手。

而想要做到真正的了解,靠道听途说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实地去考察,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自己的脑袋仔细想,才能够获得真相。

现在,她想要深入了解红鹰军,那巴沙尔城就是必经之地。

红鹰军从这个城市萌芽,又在这里经历了数次大战,必定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大概在荒野里走了一个多小时,前方开始出现了一大片田野,田野间,东一座、西一座地分布着许多木屋。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温暖,风也不大,田间的泥路上有不少农夫来来往往的,农田里也有不少人,有的除草,有的施肥,还有的,则单纯坐在田坎上闲聊。

未免自己的模样吓到这些普通人,赫忒雅给自己加持了一个幻形术,伪装成了一个经历长途跋涉、风尘仆仆的格伦麦年轻男子。

“咳~咳~你好你好~~你好”

经过几次微调后,她将自己声音调整为一个低沉沙哑的男声。

一切就绪后,赫忒雅大步往前走。

走了一会儿,她看见农田边有条水渠,渠道边的干草堆上靠站着3个50多岁的农夫,正一边抽着土烟枪,一边聊的火热。

她立即走过去,恭敬问道:“三位大爷,打扰了,我想问个路。”

三人中,有个精瘦精瘦的老头上下打量了下赫忒雅,见他大概二十三四岁,身上穿着破烂的布袍,腿上裹着溅满泥点的绑腿,背上还背着一个破旧的大皮包,便张嘴笑起来,露出一嘴漏风的牙齿。

“年轻人,是从南边逃过来的吧?”

赫忒雅立即顺着话头点头:“是啊,从南方来的,我全家都被光灵杀了,就剩我一个逃得了性命。”

说着,他满是‘疲惫’的脸上还显出一丝刻骨的恨意。

他演得非常像,三个老头立马就信了。

那个牙齿漏风的老头用力一拍身下的干草,大怒:“那些金毛杂种真是可恶!早晚有一天,将军会把他们赶出格伦麦!”

赫忒雅沉默着不说话,眼圈‘红’了,似乎被触动了伤心事。

那老头就道:“孩子,你可真是可怜。你这一路走来,肯定又累又饿。老约翰我今天正好闲着,来,到我家去休息下,吃顿好的。”

赫忒雅有些惊讶,这老头实在热情地过了份,萍水相逢的,竟然就让人去他家里做客,还要准备好吃的。

在她看来,对陌生人如此热情,要么是别有所图,要么就是家资丰饶。

可艾米丽不是说,光灵将巴沙尔城封锁了四五个月,里面的人都快饿死了吗?就算现在占据了柏德亚,也不应该这么快就解除粮食危急吧?

这不符合常理。

赫忒雅心中顿时升起了浓厚的兴趣,她一脸‘不好意思’:“老大爷,这这方便吗?我身上钱恐怕不够。”

老约翰一瞪眼:“钱?要什么钱?老头我虽然不是富翁,但请人吃一顿的本钱还是有的,是吧,两位老伙计?”

身边两个老头都哈哈笑起来,其中一人鄙视道:“老约翰,我看你就是嘴馋了,惦记你家里那几只小公鸡。”

“哈哈哈~”老约翰爽朗一笑,伸手拉了把赫忒雅:“走吧,年轻人,去我家做客。”

赫忒雅完全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发展,她本来只是想套几句话来着,现在竟然被这个老农夫邀请到家里去了。

迟疑了一瞬,她就决定顺其自然了。

“那我就多谢大爷了。”

“谢什么呀,我家2个孩子全当兵去了,家里怪冷清的,难得有客人哩。”

老约翰告别同伴,沿着田坎一路往前走,走了大概一里多路,道路左边出现了一个木头篱笆围起来的小院子,里面有一间木头长屋,被隔成了三间,门边开垦有几陇菜地,种着一些耐寒的蔬菜。

院子里还有一大群鸡在到处跑,赫忒雅数了下,发现竟有30多只。这对普通农家来说,可是一笔不菲的财产了。

老约翰刚走到院子外,就朝院子里喊道:“苔丝~苔丝~来客人了,快把家里那只讨厌鬼给宰了,好招待客人。”

喊了几声,木屋门被推开,走出一个花白头发的女人,她怒气冲冲地瞪了老约翰一眼,等转头看向赫忒雅的时候,脸色稍稍缓和:“老头子,你这是哪里找来的年轻人?”

老约翰用力拍了下大腿,长叹口气:“苔丝,你是不知道哇~这年轻人是逃难过来的。他全家都被光灵杀了,就剩他一个独苗,实在是太可怜了。”

这么一说,苔丝脸上顿时显出浓浓的同情之色,她打开院门:“行吧,反正那讨厌鬼整天也烦的很,今天正好拿来接待客人。”

她又转头对赫忒雅道:“进来吧,年轻人,不要拘束,把这当家就是了。”

赫忒雅再次道谢:“多谢大婶。”

到了院子里,老约翰将院门关上,然后开始将鸡群赶进鸡窝,过了一会儿,他就拎着一只花羽大公鸡走了过来。

“就这只大公鸡,晚上胡乱打鸣,害人睡不好觉。今天正好宰了,嘿嘿。”

苔丝早就开始准备了,见到大公鸡,手起刀落,先将鸡头斩下来,而后就开始放血、除毛,动作十分娴熟。

趁着这会儿,老约翰给赫忒雅端来一碗清水:“渴了吧,孩子,喝水。”

水是用木碗装的,木碗还算干净,赫忒雅并不是矫情的人,正好也口渴了,便接过木碗,大口大口喝着,很快就喝了个精光。

“多谢大爷。”

老约翰看的笑眯了眼睛:“你这孩子,礼数太多啦。一碗水有啥好谢的。你要是没喝够,喏,水缸就在那,勺子就在旁边,自己去舀了喝就是了。”

他又推开房门,招呼赫忒雅进屋休息。

赫忒雅走进了木屋,仔细打量屋内的摆设。

看的出,木屋是新建的,空气里还充溢着一丝木头的清香,地板还特意用石块垫高了防潮。屋子里家具不多,一张四方桌,四张长木凳,还有几个柜子。墙角的位置,则摆着一些农具,以及一些家常工具。

屋里面没有木门,通往隔壁两间房子的通道,只用一张厚厚的草帘隔着。

总的来说,这就是一个普通格伦麦农夫的情况,或许要稍微好一些,但并没有本质的不同。

早年间,赫忒雅也曾潜入过格伦麦,如今这副景象,并不比她记忆中的更好。

唯一有明显不同的,就是木屋主人的精神状态。

老约翰,以及他之前在农田间遇到的农夫,都是精神头十足,说话声音十分洪亮,似乎很有底气的样子。她过去见过不少格伦麦农夫,大多数都是满脸的愁苦,性格唯唯诺诺,不敢拿正眼看人。

刚在长凳上坐定,老约翰便给赫忒雅端来了一小盘盐水花生:“这是老太婆没事煮的零嘴,尝尝。”

出于礼貌,赫忒雅吃了几颗,发觉味道还不错,比她想象的要好不少,她奇道:“大爷,我听说红鹰军缺粮,怎么还能有花生当零嘴?”

老约翰嘿嘿一笑:“以前有段时间是缺粮,但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上个月,将军打下了柏德亚城,这粮食短缺的问题就彻底解决了。这段时间,将军让人从柏德亚运过来大量的粮食。粮食便宜的紧,2张粮票就能换一斤粗面粉。要是换咸鱼冻的话,那就更多了,能换5斤。”

“粮票是什么?”赫忒雅听不大明白。

“没听说过吧?没听说过就对了。”老约翰从衣兜里摸出一张纸片来,得意地道:“喏~就是这玩意。院子里的鸡,卖出一只,至少能换60张粮票。”

院子里有30多只鸡,那就是能换上千斤的粗面粉,供养两个人,绰绰有余了,但赫忒雅又听到一个奇特的新名词:“咸鱼冻,是什么?竟然这么便宜?”

按照老约翰的说法,一只鸡能换300斤的咸鱼冻,30只就是近万斤的口粮。

这兑换比例也太夸张了!

老约翰摆了下手:“那玩意不好吃,是没办法才吃的。我已经有半个月没吃了,不说也罢。”

说完,他忽然又问道:“你身上带着马克比索的吧?”

“呃~带着一些。”赫忒雅不大明白老约翰的用意。

“那我得提醒你,我们北地不兴用南方的东西,我们这都用粮票买东西。等你到了城里,你最好去一趟城政厅,把兜里的钱全换成粮票,喏,就是这样的。”

赫忒雅接过老约翰递过来的粮票,仔细打量起来,心中却觉得十分古怪:“老大爷,这不就是一张纸嘛,我要是换了,那别人不认怎么办?”

纸上有法术印记,似乎还充入了大法师的法力,但又如何呢?

这还是一张纸啊。

老约翰眼睛一瞪:“谁说是一张纸?这就是我们北地的钱!每个人都认,谁要敢不认,那就得吃牢饭!”

“”赫忒雅很是无语。

这么轻飘飘一张纸,怎么看怎么不靠谱,要是红鹰军在暗地里印上个千万张,再把这些钱抛入市场,岂不是变相掠夺民间的财富?

话说,这种用轻便易携带的纸张来代替金属货币的方法。哈拉德帝国、光灵帝国都曾经尝试过,全都以失败告终。

最大的原因就是,这玩意印起来实在太简单了,一旦帝国遇到什么事,缺钱了,皇帝就会变着法印钱,越印越多,最后就全成了废纸。

到头来,还是金属货币的最稳定。

看这老头信誓旦旦的模样,赫忒雅也不多解释,她只是来调查情况的,不是来当好人的。

但是,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红鹰军就算没有暗藏坏心,其施政的手段也相当稚嫩。

无形中,赫忒雅对红鹰军的评价就降低了一层。

这时,厨房的方向飘来了浓郁的香气,即使赫忒雅经常享用山珍海味,但此时也被勾起了馋虫。

老约翰拍了下手,大笑道:“孩子,苔丝年轻时是一家旅馆的厨师,她的厨艺可了不得。能娶到她当妻子,是我的福气哇!”

赫忒雅见老头满脸红光的样子,忍不住道:“大爷,您好像非常信任红鹰军。”

老约翰立即纠正道:“不是好像,我就是信任!我的两个儿子全都在红鹰军里当兵呢。”

赫忒雅又问:“您就不怕有一天,红鹰军辜负了您的信任吗?”

“我不怕!”老约翰摇了摇头,神色变得认真起来:“将军绝不会辜负我们的。他曾经被黑女巫蒙蔽,但最终,他还是挣脱了出来!是的,他也是凡人,他也会犯错,但他绝不会一直错下去的。”

“黑女巫的蒙蔽我大致听说过她的事迹。我想问,要是再出现一个黑女巫怎么办?”

老约翰却摇了摇头:“不会再出现黑女巫了。”

他的语气斩钉截铁,似乎说的是真理。

“为什么呢?”

“因为将军有罗兰大师的辅佐,而罗兰大师是这世上最强大的法师,没有黑女巫敢在他眼前作乱!”

赫忒雅又是一怔:“罗兰大师?据我所知,他只是高阶法师,并不是大法师,还没资格称大师呢。”

老约翰不满地瞪了赫忒雅一眼:“我是个粗人,不懂法师们那些弯弯绕绕的玩意。在我眼里,罗兰就是大师!他的法术能把光灵揍得灰头土脸,这就足够了!”

赫忒雅点头认同:“这倒是。”

连王尔德大主教都被杀了,虽然她还不清楚罗兰是怎么做到的,但单论法术战斗力,罗兰的确能媲美一般的大法师了。

这时,鸡汤煮好了,苔丝端着一大盘浓郁鲜香的鸡汤走了进来。

她不满地瞪了老约翰一眼,歉然对赫忒雅道:“小伙子,你别听我家老头乱说,他脾气倔地和头牛似的,只要别人一说将军不好,他和人吵上三天三夜都觉得累。”

赫忒雅急忙道:“不不不,大婶,约翰大爷是个热心肠,说的东西对我帮助很大。”

老约翰顿时高兴了,笑道:“你看吧,还是这年轻人有眼光。”

说完,他打招呼道:“来来来,尝尝苔丝的手艺。唔~我已经有快10年时间没吃上这么鲜嫩可口的鸡肉了,唔~年轻人,来来来,快吃。”

说着,他自己先夹过一条鸡大腿,直接用手拿起来就啃,啃得满嘴满手都是油。

赫忒雅也夹了块肉尝了下,果然鲜美极了,虽然只简单放了点盐和去腥的野山姜,但火候却掌握地非常好,将鸡肉的鲜香全都熬了出来,让人吃上一口,就觉得满心地幸福。

“苔丝大婶,您的手艺果然非常出色。”

苔丝笑眯眯地道:“喜欢就多吃点。这只大公鸡肥的很,足有八斤重呢。”

这一盘鸡肉的确非常多,赫忒雅也不再矜持,开始大口大口吃起来。

等三人吃饱了,赫忒雅拍了拍肚子,笑道:“难得吃这么饱。噢,对了,大爷大婶,我也不能白吃你们的。”

不等老约翰说话,赫忒雅就从衣兜里摸出一枚金克朗放在桌上:“这是我的谢礼。”

老约翰看也不看金克朗,怒道:“小伙子,你这是干嘛?瞧不起我们吗?快把钱收起来!”

赫忒雅一怔,没想到会是这样。

在她印象里,金克朗足以击碎任何一个农夫的矜持,如果农夫也有‘矜持’这种品质的话。

更让赫忒雅无法理解的是,她能看出来,老约翰是真心在拒绝。

苔丝也道:“孩子,快收起来吧,我们俩老头真的不缺钱。什么都不缺。”

赫忒雅却不喜欢欠人人情,想了下,她便悄悄对两人释放了一个魅惑术:“老大爷,把钱收起来吧,然后去床上躺着,休息一会儿。”

老约翰和苔丝就如丢了魂似的,一丝不苟地照做了。

赫忒雅悄悄离开了这个普通的农家,继续朝巴沙尔城走去。

路上的时候,她心里暗暗想道:‘虽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手段相当稚嫩,但论收买人心的功夫,红鹰军还是很有一套的。’

但是,她心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疑点:‘巴沙尔城的农夫们,异常的自信。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支撑这份自信呢?’

她有一个感觉,这个东西或许涉及到了红鹰军的精神内核。

一支被全面封锁的军队,物资无比匮乏的军队,竟然还能凝聚力量,发动绝地反击,最后还奇迹般的成功了。就说明,这支军队必然存在一种超脱物质的精神力量。

这种精神力量,或许是对神的信仰,或许是某种其他东西。

总之,只要将这种精神力量调查清楚,她才能真正认识红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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