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乔抓到的那个活口,用了三天时间,废了不少珍贵药材才将人救活。
翻了翻手中的账本子,足足二百三十两的药钱。
那人受伤太重,失血过多,加上身体里还有毒素,想要救活,还得赶时间,可不得下血本吗?
二百多两银子对于富贵人家来说不多,但是凭白贴了这么多银子,若是她得不到一点儿自己想要的情报,那她多亏?
沈锦乔手下的管事都知道,他们这位大小姐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若真是亏了,就算是抢,他们也得把生意给抢回来。
当然他们抢得很文雅,从来都是让别人‘心服口服’的。
其他人:“......”屁,一群不要脸的混账,做生意还带死皮赖脸强买强卖的,做个生意跟土匪抢劫似的。
然后一个个咬牙切齿的骂完了,最后却也跟着加入‘抢’钱大军,毕竟做生意的嘛?谁会跟钱过不去?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啪啪,脸疼不?
黑衣人叫鲁七,他受了重伤闯进一个千金小姐的房间,本想躲一躲,却发现有人毫无声息的靠近,以为对方是敌人,拼死一搏,全力出手要取弃性命,结果却被对方打晕。
在失去意识的那一刻,他以为自己要死了。
他本就是死士,刀头舔血,迟早要死,早就知道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然后......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缓缓睁开眼,看着陌生的床顶,精神有些恍惚,他居然还活着?
身子没有动,目光警惕的环视了一眼屋子,是个很寻常的屋子,摆件不多却很整洁干净,也不像是客栈,房间里还有浓郁的药味,身上的伤口隐隐作痛,但能感觉出来被上药了。
当时的情况,他落入敌人的手里,最直接的自然就是死,就算侥幸不死,也该是被关起来才对。
下意识的用舌头顶了顶自己的牙齿,藏在牙齿里的毒药不见了。
若是被自己的人带走,他一定不是这样的待遇,所以他这是被人救了?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房门被打开了,一双精致的修鞋踩了进来,紧接着进来了一个衣着华丽美若天仙的姑娘。
这容貌,这姿态,他这是遇到天仙了吗?
纵然他是死士,可他也是人,一个男人,本以为自己要死了,突然发现自己被一个绝色倾城的姑娘救了,哪儿能没点儿波动?
然后他就痴痴的看着那天仙姑娘走过来,侍女搬了凳子铺上锦布让她坐下。
紧接着侍女递给她一个玉珠穿成的算盘,她抬手,纤纤玉指放在玉珠上竟是比那珠子更加的莹润剔透。
葱白的手指拨动玉珠,好听的声音如同仙乐。
“你闯入我的房间,惊扰了我的好梦,吓到了我,还差点儿毁了我的清誉,算你三千两。”
“帮你躲过追兵,把你藏起来,冒着被追杀的风险,得算一千两。”
“费尽千辛万苦把你带来这里,这车马费人工费至少一百两。”
“你重伤,命悬一线,我请最好的郎中给你治疗,吃了十三剂药,每剂药三两,一共三十九两,而药中需要的人参、红花、灵芝另计三百两。”
“除却药材,还有郎中的出诊费,照顾你的小厮的工钱,以及房屋的足金,算一百两。”
“所有加在一起,一共是......四千五百三十九两,给你抹个零头,四千五百三十两,嗯,你准备怎么给钱?金子还是金票?”
鲁七一个汉子,愣是一脸的懵:“......?_?”
他刚刚听到了什么?怎么感觉一个字都听不懂呢?
他瞪大了眼睛想看清,却觉得眼前越来越模糊,他看到仙女浅笑盈盈,声音温柔缥缈:“喂,问你话呢,给金子还是金票?”
明诛上前摸了摸鲁七的眼睛,退回来:“主子,好像晕过去了。”
沈锦乔:“......”这是想赖账?
堂堂平南侯府三小姐,怎么允许别人赖账?
于是,鲁七终于醒来,发现自己依旧躺在那个房间,但是却没有那个天仙的美人儿,他以为自己是做梦了,但是很快他就看到了贴在自己床顶的一张大纸,上面清楚的罗列着那位仙女所说的话。
末尾是他所欠的数目:四千五百三十九两金子!!
从出生起他就是死士,帮着主子办事杀人出生入死,什么穷凶恶极的人都遇到过,独独没有遇到长着这么美貌的债主。
可他确实吓到了人家,也确实是她救了他的命,所以要他赔银子好像也是对的。
所以,这就是美人的魅力了。
若是个长相一般的女人救了他,指不定他想的是杀人灭口,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他的存在,刀头舔血这么多年,他可没有不杀女人的规矩。
可偏偏是个倾国倾城的千金小姐,美得不似凡人,而且还救了他的命,她说什么好像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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