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碗汤大梦(六)
冯如原非常惧怕西疆王,怕到被西疆王看一眼都能抖半天,每次被召见都恨不得只跟那位孟先生说话,这样就能不紧张了。;.ggdon.
而张文正和他完全相反,对那位孟先生是怕到了骨子里,反而对着西疆王能好好说话。
清欢没给冯如原身体里放条虫子,因为冯如原这人心思活络,不似张文正那个脑袋大脖子粗有勇无谋的莽夫,完全用不上虫子,冯如原就会被自己的脑补吓到了。
胡人一直很注意不向他们泄漏放牧的方法,和胡人养的膘肥体壮的牛羊马比起来,西疆所养的牲口就要差上很多。往年两国关系不错的时候,会以大周的布匹种子来交换,但现在两国势如水火,没直接打起来就算好的,别提什么友好的贸易往来了。
宋晋派给冯如原的任务恰恰就是这个。
他从京城来西疆的时候,金银财宝带的反倒是少数。因为对西疆早有耳闻,宋晋选择的更多的是农业方面的书籍以及各色保存完好的种子还有能被当作交换货物的东西——这是为了确保他们对胡人的吸引力。他甚至做过与虎谋皮的想法,先同胡人联合起来,然后再反吃掉胡人。
以他的手腕和脑力,这完全不是问题。可是清欢出现了,她打破了他所有的计划,让他从一个可怕的复仇者,变成了脚踏实地的计划者。按照本来的想法,他现在应该都能打到中原了,结果这会儿却还在西疆研究怎么样让种植出来的棉花产量加倍。西疆边隅一带风沙大,这片风沙带也被利用了起来,种植了适合生长且生命力顽强的花生大豆以及一些特殊的药材。清欢提出引水灌溉以及施肥改良的意见,范老还真就折腾出来了!
倘若是以一人之力,自然也可以复仇,可复仇后他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如今的西疆,是万万和其他人离不开的,正因为有这些人在,宋晋才没有被仇恨迷失。
其实他猜的出来,身子骨一直硬朗着的皇爷爷为何会突然毫无征兆的驾崩,连一句话都没给自己留下。那是教导他抚养他长大的祖父,他在这世上唯一真心以待的亲人,如果不能报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本来……会成为一个暴君的。
不把他人的性命放在眼里,视百姓如无物,沉溺杀戮,眼前弥漫迷雾,什么都看不清楚,最终的结果自然也只有遗臭万年。那必然不是皇爷爷想看的,所以他才把周范二老留给他,叮嘱二老辅佐他、教导他,同时……也将清欢送到他身边来。
他的恩人,他的挚友,他的知己,他的……他的……
她就像是人生中的明灯,当她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宋晋如梦初醒,终于意识到自己准备做的事情会有多么让皇爷爷失望,让周范二老失望,让那些还仰望着他,追随着他的人们失望。
和胡人联手?那和叛国有什么区别!
他年轻气盛,反倒不如只爱钱的冯如原。这厮爱财,又和胡人打交道,但真没透露过一点儿大周的消息,反而极其占便宜。宋晋觉得冯如原不适合当官适合经商,便将他派去专门负责和胡人的商贸往来,还让冯如原立下军令状,必须笔笔都赚,倘若亏损一次,不能利滚利翻再翻,就砍他的头。
冯如原心绞痛的毛病更厉害了,以前是听不得银子,现在是看到银子都脑仁儿疼了。
再多有什么用?又不是他的,又不能带回家!他的金库已经彻底空了,现在老婆正拿他的金库当腌咸菜的地窖,晚上有时候金库门没关好,那滋味,那酸爽。
不得不说宋晋极擅用人,他目光老到精准,即便是冯如原这样当官时不为民做主还四处搜刮民脂民膏的人,到了他手上,也是一枚优秀的棋子。还真别说,冯如原做生意真有一套,把胡人给哄的一愣一愣的,毛皮牛羊是接连不断流水般的送入西疆,半点儿不亏!本来宋晋已经做好了抢夺的准备,将西疆的女子和儿童抢回来,结果冯如原厉害了,他就用了一包柴胡种子,就把人都给弄回来了!
稳赚不亏。
经过范老不断的改造和培育,西疆的中央带沙质土地上种植了大片大片的柴胡。柴胡培养起来不易,但抗旱抗干,经过改造的西疆中央地带非常适合种植,而且因为市价偏高,百姓种植柴胡,通过官府,完全可以养家糊口。再通过西疆府将其流通卖出——源源不断的银子都流向了西疆王府。
但柴胡并不适合在胡人的土地上生长,西疆的沙质土地可以生长的药材,到了胡人那水草丰茂的地儿,可完全长不起来。更何况冯如原这个奸商,只给了他们种子,没告诉他们培育方法!
清欢深深地服气于宋晋用人的眼光,想当初宋晋还打算砍了这个不作为只喜欢钱的西疆太府呢。如今冯如原简直如同野草疯长般表现出极高的才能,她觉得,宋晋大约是不会舍得了。
功过足以相抵。冯如原所做到的事情,赚到的银子,从胡人那儿坑蒙拐骗来的牛羊毛皮等物,对宋晋也好,西疆百姓也好,都是不可或缺的。
冯如原也是在被派去跟胡人贸易往来后才发现自己的人生重新有了乐趣,因为他看到别人因为吃亏上当那副堵心的样子,自个儿心情就好了,就连心绞痛都有了好转!他决定再接再厉,坑胡到地。时间一长得了个外号,人称刮胡刀。
现在想想,他从小就喜欢骗弟弟妹妹钱,后来之所以去参加科举也是因为大周重农轻商,父亲就是商贾出身,读了一辈子书没考中过,临终前最大的心愿就是他这个儿子能金榜题名。后来冯如原还真高中三甲,只不过也丧失了本心,忘了自己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当官。
除了钱,还真没什么能提起他做人的乐趣了。
春去春来,只一眨眼,三年时间一晃而过,如今的西疆,和三年前清欢来的时候可大不一样。街上热热闹闹的,摊子货物琳琅满目,家家户户都吃饱穿暖,曾经的不毛之地,如今已经成了人间天上。
胡人来犯过几次,都被如今铁桶般的西疆军揍回去了,不过在朝廷那边,西疆还是过去的西疆。但是皇帝现在的位子坐的不太稳当吧,他太急着想登基了,江南水患,江东蝗灾,江西干旱,又恰逢其他几位王爷举兵谋逆——据京城的探子回禀,皇帝现在可是忙得焦头烂额,听说都秃头了啊。
宋晋摸了摸自己乌黑浓密的发,暗自庆幸了一下。他这三年韬光养晦,养精蓄锐,不仅兵力大增,使得西疆繁荣昌盛,自己也长得更是高大修长,皮肤却没怎么晒黑,不像是日日在军营操练的周老跟日日晒太阳搞土地的范老,那俩人现在青天白日的往树荫底下一站,基本上瞧不见人在哪儿。
清欢抱着一打公文走进来,美目含笑,如沐春风,宋晋好奇地问:“有什么好事儿不成?”
她先将公文放到他桌上,让他批阅过目,告诉他:“我方才出去逛逛,遇见四子了。”
四子就是三年前她救回来的小男孩,如今已长出了大人模样,高高壮壮的,虽然没了半只手,却也照样能养家。他现在在药庄磨药,因为手没了一只,脚部力量更强劲,踩起磨药杵来事半功倍,妹妹在边上负责放药材和将已经磨好的药材取出,光是兄妹二人赚的钱就足够养家了,更别提还有个跟着范老到处跑种地的弟弟,三兄妹的日子过得很是不错。
“四子告诉我啊,外头人人都对王爷赞不绝口,感激涕零,说王爷是他们的再生父母,没有王爷,就没有他们的今天呢。”
宋晋提起朱砂笔在公文上画了个圈表示已阅,淡淡地说:“我知道了。”
可温和的眼睛泄露了他的愉悦。
清欢双手压住公文凑近他:“其实王爷心中很开心吧?”
她靠得太近了,宋晋心头一窒。三年了,她对他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如果说一开始宋晋还想着是错觉的话,那么经历了三年的朝夕相处,他早就放弃抵抗了。大不了,回到京城报完仇后,随便挑个乖巧懂事的皇室小孩当皇帝,他就跟着她闲云野鹤去。
毕竟两个男人生不出孩子。
等了会儿没等到宋晋的回应,清欢发现他眼神发直,似乎不禁逗。她轻笑,收回手。“我没来之前,王爷做什么了?”
“读书。”面不改色的回答。
“这样啊,那王爷还真是好学呢。”清欢转身摆摆手。“我去范老那看看,王爷赶紧看公文。”
宋晋没有留她,等到她离开后,才小心翼翼地将她进来时,自己眼疾手快藏到了袖中的画册拿出来。
上头印着五个大字:《龙阳十八式》。
他真的要开始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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