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碗汤(十一)
三青被绑在铁架子上,他心里什么都没法想,满脑子都是刚才所看到的那张脸。
怎么会……可是,他绝不会看错的,他、他找到她了?
不再是只在梦里出现的,而是活生生的,不会消失的她?
清欢推门进来,就看见被绑在铁架子上的人一会儿笑一会儿哭,表情多变,非常精彩。她忍不住想笑——她的人生里真的遇到过很多优秀的男人,可能让她一看到心情就很好的,除了三青别无他人。就为了这一点她也不能让他死啊,更何况他们到这里来的目的应该是一致的。
想到这里,清欢笑意更深,她不跟三青兜圈子,检查了一下地牢,确定没有监控设备并且隔音效果非常好之后就将三青从架子上放了下来,很不客气地问,“什么时候警察耿修,也成了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啦?”她在接近老板的过程中就数次听到三青这个名字,个个都说他胆大心细有义气,最重要的是不怕死还忠心耿耿,可一见面吃了一惊,这三青竟然是耿修?
那个一跟她说话就害羞,知道她要走的时候还哭了的耿修?情绪根本遮掩不住的小警察也能当卧底?听说他都跟着阿宽干了七年了,在这样一个犯罪集团里过了七年,非但没有被识破身份反而越来越接近核心的人,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傻乎乎的小警察吗?
耿修趔趄了一下,因为跪的太久腿早就麻了,清欢眼疾手快将他抱住,然后她非常习惯地看到耿修的俊脸又开始慢慢地变红——谁说他变了,她看一点都没变。
把人扶到椅子上坐下,清欢双手环胸眯着眼睛:“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你不是扫黄的吗?”
耿修沉默了两秒:“……我不能扫一辈子的黄吧。”
“少废话,还不说?”
他被她欺负惯了,基本上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可他实在是觉得这些没什么好说的。“就……七年前,局里要挑卧底,我报名了。”
他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解释了一句,可清欢觉得事情肯定没这么简单,别的不说,想过耿局长那关就非常不容易了。那中年男人暴跳如雷,却非常疼这个小儿子,怎么舍得他来干这么危险的工作?“这七年你不会没有回过家吧?”
“当卧底的,就得当自己已经死了。我不死,很快就会有人查到我的身上。”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还有其他原因吗?”
耿修低下头避开她似乎能看透人心的视线:“……想找到你。”
清欢转过身背对他,似乎并不在意,可她嘴角分明有着笑容,“是吗?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我不知道啊。”耿修实诚得很,“我就是在你走之后一直在调查你。”说完怕清欢误会又急急道,“不过你放心,我没有动用家里的力量,而且我都是一个人在调查,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资料我看过之后也得销毁了。”
“没关系啊,就算弄的世人皆知也没什么,我又不在乎那些。”清欢的好心情从他说想找到她开始,“为什么要找我,不是说好了永远都不再见?”
耿修停了两秒,咕哝道,“我反悔了不行吗?”
清欢扑哧一声笑出来,她转回来弯腰捧住耿修的脸,“你这样想,我很开心呀。”因为好像,这个世界上,终于也有点让她留恋的东西了。“怎么想的,关于找我这回事?”
“我查到了,你在逃离那个村庄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他凝视着她,怕她觉得自己侵犯了她的隐私,所以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但清欢只是微笑的看着他,一点都不惊讶,于是他继续往下说,“后来我查到那个女人是谁,知道了她当时想杀死她的丈夫,而你当时没有钱。”
“是啊,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清欢笑了笑,“为了两百块钱。”她没有别的办法了,她离开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十二岁的女孩子要怎么生活下去?
“那个男人和外面的女人合谋害死了原配的父母,又夺走了原配的财产,她把身上仅有的两百块钱给你了。”
“走投无路了,也只能相信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了。”清欢耸耸肩,“她的丈夫是个人渣,她本来有个女儿你知道吗,被她那喜欢儿子的丈夫给扔在了外面,零下十几度的天气,活生生冻死了。”
耿修仍旧看着她:“所以就是这样吗?”
“什么?”
“就是这件事开了一个头,从此你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不归路倒不算,只能说是发现了发家致富的新方法。”清欢拧了条毛巾给他把脏兮兮的脸擦干净,“耿修啊,如果可以,谁不想过你那样的生活呢?家庭和睦,父母恩爱,兄姐宠溺,你的生活里满是阳光。但这个世界上,也有一些人,过着和你截然相反的人生啊。”
耿修盯着她舍不得移开眼睛:“我不想去想这些了,想太多,脑子都要炸了。”
“那你怎么打算的呢?”
“我想跟你在一起,怎么样都没关系。”他握住拳,“我会对你很好的,我会赚钱养家,你不用再去做那样的事了。”
“可是我很有钱啊,我赚到的钱足够我花一辈子了。”清欢一点都不关心钱,“你继续往下调查了吗?”
“嗯。我查到你拿了那两百块钱,去报名参加了一个武术班,那里的档案室还保留着当年的报名表。然后……就是小镇上死了几个人,之后就再也没有你的消息了。”
清欢也不怕告诉他在那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我总得活下去啊,一开始我想先安定下来,但是谁知道我家里人得知我跑了,带着村里人到处找我,还说抓到我就要打断我的腿,再把我嫁给老光棍,我当然不能屈服,所以就跑了。可惜还是被人找到,那人是村里的一个地痞无赖,为了钱来找我,找到我之后,第一件事不是把我带回去,而是想先爽一爽——嘿,别瞪我,这可是原话,不是我说的。不过我也得谢谢他,不然我也没有再次逃走的机会。一旦被抓回去,我可什么都没了。”
“这个我知道,你们村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不小心摔倒砸在大石头上。”
清欢笑出来:“那可不是,是他想侵犯我,被我打的。我在武术馆那两百块钱不是白交的,知道怎样做看起来更像是个意外,而从身高体重来判断,他的伤处也绝对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唯一遗憾的就是那人身上一毛钱也没有,穷的叮当响还想学人开荤。
“然后呢?”
“然后我从地上爬起来要逃走,被一个人拎着衣领举了起来。”
“那个人……是谁?”
“算是我的师父吧,不过他带走我可不是为了救我,而是为了把我同化成和他一样的人。”清欢云淡风轻地说着往事,“他是个金盆洗手的杀手,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一开始根本不想管我,是看到我杀人的手法才对我有了兴趣。”
耿修认真地听着。
“就像是你说的,天生高智商的罪犯很难克制住自己的杀戮欲望。即使他已经金盆洗手了,即使他已经有了无数的财富,即使他现在过着与世隔绝幸福安稳的生活,他的内心深处也仍然对鲜血充满渴望。所以他挑中了我,训练了我,让我继承他的衣钵,用他当年的名字接生意。”
“后来呢?那个人……”
“死了,被我杀了。”清欢满不在乎地说,“你知道我跟他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他不能克制自己,而我能。”
“他将我记在他的名下,对别人说我是他的孙女,所以他死后,遗产自然大部分都归我了。如果不是他觉得我超越了他从而想要杀死我的话,我会让他安享晚年的。”
可惜老头太贪心,也低估了她的无情。他只把她当成工具,又怎么以为她会被感情牵绊而不忍下手?她比他优秀,这一点老头既然能认识到,为什么却不懂自己输给她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呢?
大概人都是不怕死的吧,清欢想。
耿修眨了眨眼,“那现在怎么办?”
“问你啊,你想怎么办?”
“我……”
“我们到这里来的目的都是一样的,毁了这个犯罪集团不是吗?只不过你们警察的效率太慢了,七年啊,我只用了三个月就进入到了这个集团的内部,你卧底七年却是个副堂主,啧。”
她的鄙视太明显了,耿修都觉得脸热,“我也不想的……”这群人穷凶极恶又极其小心谨慎,哪有她这样专业的互相了解嘛。
清欢捏他脸,“那接下来就听我的吧,一个月之内,把它搞垮。”
“一个月?!”
“我到这可不是玩的,也不是给老板效命的。他们那批七千万的货就是我劫的,现在他们是惊弓之鸟,未来会有一个跨国合作的大单子,等到两方人马到齐,我解决了他们就是。”
“我来联系警局。”耿修立刻说,然后紧张低问她,“你不许杀人。”
清欢眯了下眼,突然笑了:“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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